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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建局发布公告 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来源:吉屋   2024-08-21 11: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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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建局发布《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面向各县(市、区)中心区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性质为住宅或公寓,原则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以下。收购价格以同地段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

根据公告,征集范围为肇庆市各县(市、区)中心区域,优先考虑中心城区已建成存量商品房。拟收购的已建成存量商品房项目须同时符合一定条件,包括性质为住宅或公寓,原则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已取得竣工备案证明;权属清晰可交易;项目涉及债权债务关系清晰;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满足一定车位配比。

征集的收购价格以同地段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房地产企业参与征集需提交一系列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参与征集房源明细表、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说明、企业参与意向函。

征集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30日,房地产企业可通过现场送达或电子邮件提交上述资料。肇庆住建局希望通过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推动肇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促进房地产工作的新模式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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